C选项"老赵受朋友委托出席合同签字仪式"不属于代理,因为代理要求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法律行为,而出席签字仪式只是代为出席活动,不涉及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法律行为。代理的核心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而C选项只是代为出席,没有与第三方产生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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