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个税 = (累计收入 - 累计五险一金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减除费用)x 预扣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累计已缴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累计税前工资收入 - 累计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减除费用 累计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当月应纳税额 = 累计应纳税额-累计已缴纳税额 累计减除费用 = 员工当年在职月数 x 5000
是的。
那假如没在其他公司发工资的话,年末汇算清缴是不应该有补缴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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