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代开 :在税收扶持园区内,自然人代开的个税核定税率为0.5%-1.5%,综合税率控制在2.5%以内。自然人代开不需要注册企业实体,只需提供个人身份证信息、业务合同及受票方资料,最快当天即可获得票据和完税证明。个体户名义开 个体工商户月度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年销售额不超过120万元的情况下,可享受免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优惠。年销售额在400万元以内的个体户,个税定率在0.25%-0.5%之间,综合税负在2%-2.56%之间。在特定税收扶持园区内,个体户若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且年销售额不超过120万元,可免征个人经营所得税和增值税,即税率为零。对于年销售额超过120万元但不超过500万元的个体户,若在税收优惠园区设立,可申请个人所得税核定,综合税率可低至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