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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农业种植公司种植的植物,种成熟了之后,拿来生产饲料9%,同时也生产13%的蛋白质货物。那这个进项税额怎么抵扣?因为种熟了之后,它就是一个产成品了,前期的进项税额都是共的。在领用的时候怎么加计抵扣,加计抵扣的1%?怎么分?

2024-12-30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根据上述规定,你公司由于未分别核算,购入农产品不可以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应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老师像这个情况,我是不是可以在种植环节都取得专票进项票勾选做叫进项税,等种植收割入库后在领用材料生产13%环节再按领用金额计算加计抵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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