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义务人有两类,一类是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一类是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1)娱乐业,通常是指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网吧、酒吧;(2)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看业务内容是否在这个范围内。
有涉及到广告服务 是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税的

这个发票需要交文化事业建设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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