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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研发型企业。 23年第四季度未计提企业所得税,24年1月份申报23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时,因加计扣除只能填1-9月的数据,第四季度的加计扣除要等汇算清缴时才能填列,导致1月在申报时多交了2000块钱,待4月份汇算清缴时退回1500(有纳税调整)。 1月在扣缴时,4月年度汇算退回企业我是这样做的,还烦请您帮忙看看对不对? 1月做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2000 贷:银行存款2000 5月退回 借:银行存款 1500 未分配利润500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2000

2024-07-01

也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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