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会计教练 >  在线问答
关注

国内客户销售货物给香港客户,香港客户自己来大陆提货带走的,没有走报关,这样可以吗,有什么要注意的,需要怎么处理更合理

2024-03-05

香港公司为代理人,因此收入确认应以商品控制权转移给最终客户(香港公司的下游客户)为准。香港公司不确认收入和成本。 因为香港公司与下游客户签订的条款是EXW,故应在下游客户从境内工厂提货后即可确认收入(如果出于谨慎考虑,可延至报关出口后)。

找不到满意答复?或者有相关的问题要问?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