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1)不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形:手机由公司购买,员工使用手机产生的通讯费由公司承担,发票开给公司,不需扣缴个人所得税;员工个人手机用于公司经营业务,凭发票报销通讯费,标准内不需扣缴个人所得税,超标准部分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2)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形:现金发放通讯补贴,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2024-05-063次看过
2024-05-058次看过
2024-05-056次看过
2024-05-059次看过
2024-05-0310次看过
2024-05-035次看过
2024-05-039次看过
2024-05-0319次看过
老师:李老师
*版权声明:本网站问答内容由会计教练专业答疑老师回答,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因部分内容时间过早,由于会计准则、税法的更新,部分回答对于现在可能已经失效,请各位网友斟酌参考,如有内容有误,感谢纠正。【反馈】
版权所有©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会计教练) 京ICP备1606106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