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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 关于全年一次性年终奖的个税优惠政策,有以下几个问题 ①是先发放再申报?还是可以先申报再发放,如果在1月例证期前先申报,到5月31日之前再发放还可以享受23年的一次性年终奖个税优惠政策吗? ②全年只有一次机会,这个是按企业还是个人说的?那我企业可以一部分人在23年发放,一部分人在24年1月发放吗?如果这样是不是把两年的机会都用完了? ③可以先申报次年再发放吗?这个一次性年终奖单独计税的政策是按发放日确定属于哪一年,还是按申报日? 糊里糊涂的,盼老师解答

2023-12-06

1,个税是发放的次月申报的2、是个人的,3.按照个税规定是实际发放的次月申报的,实际发放的当月就是个税的所属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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