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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在2022年第四季度给甲方开具了一张税率为3%的专用发票,税款已缴纳!到2023年3月份甲方退回发票需重新开具,但是根据税收政策,2023年专票是1%的税率。在2023年3月份将2022年四季度开具的专用发票进行红冲了(税率3%),然后重新开具了1%的发票,现在在申报的时候就出现了问题。开具和红冲的数据为图一,增值税申报表第二栏数据应该是本月开具-本月红冲,这个数据为466.43,应纳所得税是-466.43,相当于就是两个点的税率差额。2栏填了16自动生成了,就和—466.43对应不起来。 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填申报表?? 图一为该季度专用发票开具汇总。谢谢!

2023-11-06

可以试下不填写减免税明细表,直接按照系统带出的3%交税的,你们红冲之后正常开票也应该是3%的。

这个需要联系税局按照业务的发生的期间3%开票的。

但是红冲了以后是按照1开具的

系统带出的也是1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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