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欠税的,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1栏“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31栏“本期缴纳欠缴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1栏“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填写本期经税务机关同意,使用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的数额。包括实际抵减的税额和滞纳金。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31栏“本期缴纳欠缴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欠税额和留抵税额抵减的增值税欠税额,不包括缴纳入库的查补增值税额,也不包括实际抵减的滞纳金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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