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小规模时期没有取得营业收入的话,这个期间的专票是可以抵扣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可以申请转一般纳税人的,做帐时可以先按照价税合计金额入账的,等到转一般纳税人确认可以抵扣的话,再把税额冲出来的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贷:xx费用等(跨年的损益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那小规模期间取得专票时进项我先入什么科目?还有,比如2024年第一季度销售300万,我怎么做 才是“未按照简易方法缴纳过增值税”
老师,问下,新开酒店,没有收入情况下可以直接申请为一般人吗?
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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