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取得开具日期在2022.12.1日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3%征收率的农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三类发票,需要使用税务数字账户抵扣勾选确认,才能申报抵扣。 开具日期在此之前的无需进行抵扣勾选操作,直接填写申报表申报抵扣即可。纳税人仍可以直接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六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或3%征收率的农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按9%扣除率计算抵扣)进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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