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制品商检是指由检验检疫机构对木制商品进行的检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木质包装检验规程》规定,凡进口和出口的木制商品均应办理木质包装检验手续。 一、申请条件: 1.生产厂或代理商; 2.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 3.产品符合有关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4.已获得商检机构颁发的《报验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5.具有与所申请的报检项目相符的生产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等证件。 二、申请材料: 1.申请表一式二份; 2.合同复印件一份。 三、受理程序: 申请人向当地商检局提交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并缴纳相关费用后,即可接受审核。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受理凭证",并在10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注册的答复。 四.注册流程及所需时间: 1、企业需填写《出境货物运输包装容器性能鉴定委托书》。 2、提供以下资料: (1)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3)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4)产品检测报告单; (5)产品说明书; (6)装箱单。 (7)外经贸委出具的"批准经营出境货物运输包装容器资格认定书"。 3、将以上资料交予我中心进行初审,合格者方可进行复审。 4、复审通过后交纳相应费用。 5、领取"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性能鉴定证",有效期一年。 6、凭此证到海关报关。 7、凭此证向外汇管理局申领外汇核销单。 8、凭此证办理退税。 9、凭此证到质量技术监督局申办生产许可。 10、凭此表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通关。 11、出关时须出示上述所有证件。 12、如未取得该证则无法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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