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破产重整的过程中,破产企业要向接收企业或新股东转让全部的应税行为。与重整业务相关的各方需要受让企业的股权,同时受让原企业的纳税义务,破产企业财产转让中对存货和库存商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破产当期企业增值税进项仍有余额,可以在破产重整以后的期间予以抵扣。如果存货或原材料已经发生损毁或严重的减值而无法销售,则不允许抵扣。 在破产企业的所得税清缴中,按照破产法、公司法和税法的具体要求,对债务清理时破产企业所得和损失细化处理;还需要以市场的公允价值计算破产企业出售、转让资产的应纳税所得额。当企业法人进入破产阶段时,表明企业已经丧失了持续的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企业的所有债权都无法得到全额的清偿,对于破产企业的债权人而言债转股是一种最佳的资产保全方式,债转股后债权人转变成为了破产企业的股东,减轻了破产企业的债务及利息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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