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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老师,我们公司是汽车4S店,处置是乘试驾车是13%的税率缴税,每次填报增值税纳税表的时候,我都是把处置的收入填入收入,把增值税缴纳了,会计科目处置是计入营业外收入, 可是到季度填报所得税纳税申报的时候,,由于会计处理试驾车处置的收入是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所以,导致所得税和增值税的收入不相匹配,请问这样填纳税申报表合适吗? 因为不一致,之前专管员说税务后台会推出风险提示,需要写说明等,请问这个问题可以避免吗? 如果可以,该怎么避免,谢谢。

2023-06-08

处置固定资产会导致增值税收入和营业收入不一致的,这个是正常情况,按照情况如实填写原因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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