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法》所称关联企业,是指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纳税人有义务就其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向当地税务机关提供有关的价格、费用标准等资料。 比如说直接控股,间接控股,以及家族企业等 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就不需要申报做这个关联年报; 如果是实在没有办法区分的话,咱们就先报所得税年报,如果能正常的申报的话,说明你们不存在关联企业,这种情况不需申报关联企业年报。 如果有提示,所得税年报无法申报,必须先申报关联企业年报的情况下,说明你们存在关联企业,需要设呢宝关联企业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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