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情况下发票红冲: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2.跨月的电子普通发票: 1、登陆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系统。2、点击发票管理,若未进行发票读入,先点击发票读入按钮,确认读入发票信息;若已读入发票,可直接点击发票填开按钮,选择"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 。3、确认当前发票代码、号码,点击确认。4、正常填写发票内容,注意记录开具发票代码、号码、金额信息,点击保存,完成填开流程。5、系统自动跳转填开下一张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点击确认,进入下一张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界面。6、点击上方"红字"按钮。7、在弹出框内二次填入记录的对应蓝字发票的发票代码、号码,点击"下一步"按钮,确认对应蓝字发票,进入发票填开界面,当前发票信息与之前开具的蓝字发票信息一致,但是金额为负,可以填写在需要红冲的金额,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 3.分录:原来的分录不变,金额填写负数。再按照发票 做一个正确的分录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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