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发票支出 在账务上正常入账,在税务上需要在汇算清缴的时候调增 2.并不是所有的支出都是需要发票: (1)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28号公告)的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这种零星支出也是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的呢 (2)企业外出人员的交通费用,乘坐汽车、火车、飞机等可以凭行程单及火车票、飞机票等收款凭证税前扣除。 (3)企业发放困难补贴、交通通讯补贴、高温补贴、午餐补贴等货币性福利时,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以收款凭据和附件资料入账,不需要提供发票。 企业因合同无法按约定履行而支付的合同违约金,由于合同并未履行,经营业务也未发生,因此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支付方可以凭借与对方签订的协议、赔偿协议以及对方开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税前扣除。
正规的话,正常入帐,没有发票汇算清缴的时候调增
那确实需要发票却没有发票的单独做内账吗?
*版权声明:本网站问答内容由会计教练专业答疑老师回答,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因部分内容时间过早,由于会计准则、税法的更新,部分回答对于现在可能已经失效,请各位网友斟酌参考,如有内容有误,感谢纠正。【反馈】
版权所有©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会计教练)
京ICP备1606106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