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0元(江苏省)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享受主体:与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或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 根据上述政策:需要建立《就业创业证》 并且需要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缴足社保
这个需要证明她是贫困人口 这个需要建档立卡 手持就业创业证
都需要做什么
你好,老师也就说企业招聘失业人员,只要签订1年以上合同并且缴纳社会保险费就可以抵扣增值税?
不需要其他证明或者证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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