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规定:第七条、对企业盘亏的固定资产或存货,以该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或存货的成本减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固定资产或存货盘亏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条、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被盗等原因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与存货损失一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不客气的。
好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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