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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行业关于差额征税问题:例如开了一张95000元专票,票面不含税金额:94773.81元,税额为:226.19元,差额征税额为:90250元,那么在申报增值税时,附表一中9b第一列,系统会自动出来票面不含税金额:94773.81元,第二列为:94773.81*0.05,,价税合计为:99512.5,可抵减额为:90250,这样交税为(99512.5−90250)/1.05*0.05与实际交的税额226.19对不上,会计凭证中主营业务收入为:95000/1.05,与主表中的简易记税不含税金额94773.81也对不上,如果这样开票应该怎么填申报表呢

2022-01-20

按照90476.190476不含税收入填写销售额,按照90476.19*0.05=4523.8095填写税额,11列是含税收入95000,减去12列的90250,就是13列的含税销售额4,750,税额就是4750/1.05*0.05=226.190476,是和你的发票上一致的,账上是按照全额90476.190476确认收入的和发票上不一致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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