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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1. 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2. 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3. 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4. 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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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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