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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六)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融资性售后回租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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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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