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日常工作中,在经济业务发生时,一般都会取得记录经济业务情况的原始凭证,比如发票。但若保管不妥当不慎丢失了原始凭证,我们需要取得原填制单位的证明,并附有原填制单位的盖章等内容,然后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才可以作为原始凭证使用。具体怎么做不清楚的就阅读下文财务人员丢失原始凭证怎么做以及什么后果的文章学习。
财务人员遗失原始凭证,可以取得开具原始凭证的单位的记账联或存根联复印件加盖该单位公章,由单位领导批准,经办人签字后,作为原始凭证。如果无法取得,可以写个书面证明,写清丢失原因,内容摘要、数量金额等重要内容,然后由经办人签名,知情人签名,领导批准后,才能作为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凭证。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凭证编号、填制和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业务内容、业务数量和金额、填制单位、填制人、经办人或验收人的签字盖章。
财务原始凭证丢失会导致企业记账凭证所记录的经济活动内容失去外部的效力,不利于企业财务资料的归档,甚至会导致企业产生经济损失。
原始凭证的丢失也会为原始凭证的保管者带来一定的惩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内容规定,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对会计凭证不会填制的可领取上方的卡片来学习
从上述的文章中大家可以了解到财务凭证丢失的处理方法以及一些处罚了吧,内容都在上文一一展示了,不清楚的就仔细看看财务人员丢失原始凭证怎么做以及什么后果的资讯,看完还有什么问题的就领取文中的卡片来学习更多会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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