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盘盈的科目有待处理财产损益、管理费用、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在会计中,对于存货来说,它并不是会计科目,但是它包含的会计科目有非常多的,常用到的有库存商品和原材料。而对于盘亏或者盘盈,首先要用到的科目就是待处理财产损益。那么关于存货盘盈相关的科目有哪些的问题,请看下文来了解!
存货盘盈用到的科目有原材料、库存商品、待处理财产损益,具体的科目请从分录了解,分录如下:
1、报经批准前:
企业对于盘盈的存货,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所列金额,作如下处理: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报经批准后:
盘盈的存货,通常是由企业日常收发计量或计算上的差错所造成的,盘盈的存货,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做如下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1、批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贷:原材料等
2、批准后:
(1)因收发计量、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的盘亏,计入管理费用。
(2)因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导致的盘亏,计入营业外支出。
(3)应收责任人、保险公司的赔款,计入其他应收款。
借:管理费用
营业外支出
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一)企业资产溢余收入,是指企业资产在盘点过程中发生的多于账面数额的资产。除了物资和现金等流动资产外,还可能包括无形资产等其他资产。
至于资产溢余收入以何种金额确认,应区分为货币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根据《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前款所称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根据以上规定,盘盈的存货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收入计入应该纳税所得额,与会计准则规定的按重置成本冲减管理费用的规定不同,产生税会差异,需要做纳税调整。首先对冲减的管理费用做纳税调增,再按公允价值调整其他收入,如果重置成本与公允价值相同,则对应纳税所得额无影响。
上文给大家讲解了存货盘盈相关的科目,我们可以知道用到的会计科目主要是待处理财产损益和管理费用,文中也通过分录的形式,给大家列示了出来,关于存货盘盈相关的科目有哪些的问题,相信看完文章后的小伙伴都已经知道了相关的科目内容,那么还有不清楚的小伙伴,可以点击文中的小卡片,领取最新的会计资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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