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守法尊纪的公民,我们需要按时缴纳个税,当然合伙企业作为自然人也不例外,那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如何写会计分录?通常在为员工扣缴个税时,会计入到应交税费和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核算,那为股东代扣要怎么设置分录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下文进行探究吧!
1、合伙企业为股东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企业结转应缴个人所得税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某股东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企业收回股东个人所得税款项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某股东
2、合伙企业为其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工资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
根据税法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为股东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应当通过“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进行核算,然后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结转;若合伙企业为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核算。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条: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合伙企业的所得,无论是否分配,均应缴纳所得税,其分录为,
借:所得税费用—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通过文章的了解,我们可以知道合伙企业的所得无论是否分配都应缴纳所得税,具体个税的核算情况在文中以及和大家讲清楚了。那么对于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如何写会计分录还有不了解的小伙伴,可以向我们的答疑老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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